供应商欠钱不还
缙云律师
2025-04-16
在供应商提起诉讼以追回欠款时,为证明欠款事实,供应商需要准备一系列关键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或采购订单、供货后的验收单或收货确认单、公司出具的欠款确认书或对账单、以及双方之间的往来邮件或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欠款金额和事实的证据。这些材料将帮助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确保诉讼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该条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和范围。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关于诉讼地点的选择,若供应商与公司不在同一地区,通常可以在以下几个地点提起诉讼:1)公司住所地法院,因为公司是被告;2)若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可在约定地点起诉;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诉讼地点。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供应商可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债权有效保护:1)确保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货款支付条款;2)定期与公司对账,获取书面欠款确认;3)注意保留供货、验收等相关证据;4)若公司出现经营不善迹象,及时提起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5)了解并遵守诉讼时效规定,避免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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